在2010年11月底得知千里馬申請通過後,我便開始上網搜尋相關訊息,每個人找住處的方式不太一樣,因此以下描述是以我個人的角度出發,僅供參考:
1. 地點,地點,地點:我承認我是個懶人,所以我每次找住所一定以地點為最前提考量,在美國沒有車,所以我希望住處離常去的地方走路十分鐘內必到,生活機能為第一考量。
2. 符合購屋要訣"三要一問":雖然我並沒有要購屋,但仍會以此原則來評估。
3. 離運動場所及圖書館要近:這兩個地方對我來說很重要,所以每次我租屋都會先看這兩個地方。說來我也真是非常幸運,仔細的把賓州大學台灣同學會的網站中”住在費城”裡每一篇文章都看一看,就發現Big Ear有po一篇3717 chestnut#102的文章,評估了一下覺得這個地點很適合我,打電話過去給房東Paul,他也是台灣人,是一個熱心不拘小節,講話慢斯條理,行事慷慨大方的紳士,雖然人不在費城,但那裡仍然有人可以接應我,同時他也比較喜歡把房子租給像我這種短期停留的台灣人。
於是,一切竟然出乎意料的順利,完全搞定了!很棒的是住處還有廚房,再加上費城的中國城賣的材料比Wisconsin更多,有了上學期在Wisconsin的訓練,我在費城這六個月當中已經培養出尚能糊口的廚藝!(好友Kaori頻頻稱讚我煮的食物有進步,讓我更增信心!^ ^)
最後,幫房東Paul打個廣告,他想在費城成立一個圖書館,如果大家有不要的二手中文書,可以捐贈給他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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